【結婚包套服務:新台幣二十八萬元】 |
| 一、 |
| 出團費用: |
五萬元(含辦理台胞證加簽,來回機票,機場稅,八天七夜食宿,相親費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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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不結婚者需繳交出團費五萬元,明細如下:
來回機票、交友聯誼費用、行程旅遊費用、一對一導遊費用、旅遊平安險、八天七夜食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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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 |
| 結婚費用: |
二十三萬元,含當地謝媒、女方聘金、新娘化妝、婚紗、宴客兩桌,當地辦理結婚手續各關卡費用,台灣辦理各項手續費用,及女方第一次入台來回機票(四段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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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當地辦理結婚手續三關卡
1.公安局,外事局
2.民政局
3.公證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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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 |
自備結婚用金飾(戒指一對,項鍊一條…),零用金。
註:零用金用途(建議攜帶新台幣五萬~六萬元)
1.個人開銷
2.提親時禮物(約2,000元),岳父母紅包(約12,000元)
3.新娘來台前(約三~四個月)生活費(約20,000元)
4.提親時交通費(外縣市自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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